新闻动态
 
首页
 
学院简介
院长致辞
学院特色
机构设置
校园剪辑
地理位置
学院历程
获奖情况
管理制度




 
 
站 内 搜 索
关键字
 
湖北省通城县隽水镇宝塔大道558号(白沙咀)-电机厂往麦市方向前800米
邮编:437400
通城各车站乘车即到
0715-4351709
王老师
监督电话:13907244448

南鄂电子商务学校 是一所集大、中专学历教育、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综合学府,是县扶贫办、劳动局、会计局、经贸局、科技局、技术监督局等职能部门指定的技术与技能资格鉴定考试培训中心。位于湘鄂赣三省交界的鄂南明珠-----通城县银山大道和宝塔大道交汇处,交通十分便捷。学院背倚省级森林公园---通城九宫山锡山风景旅游区,西临穿城流过的秀水河和隽水河,东眺幕阜山余脉,北对武长公路106国道,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有全、兼职教职工52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8人,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设施齐全,校园空气清新,环境舒适,风景秀丽。
  学校下设成教函授部、高教自考部、中职培训部,开设有计算机、电子电工、电子商务、会计、模具设计与制造、广告装璜、学前教育、家电维修、法律、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等专业,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使教育面向平民的教育的要求,充分利用学校校园环境优雅、教学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优良,就业前景广阔等优越条件,实行“中专—大专(专、本科)”一条龙的办学格局。全面推行“中等和高等教育”、“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同步进行”的办学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原则,“做、学、教三者合一”的目标教学模式,培养各类中等和高等技术人才,本着“宽进严出”的办学思想,凡就读大专、本科学生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合格颁发相应主考院校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普通高校同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就读中专技校的学生由省教育厅或省劳动厅颁发毕业证,毕业生可申办职业资格证,并享受学院推荐就业待遇。
学院是省“雨露计划”培训基地、“阳光工程”培训示范基地及技能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坚持“阳光、雨露、技能”就业三大工程齐步走,尤其是雨露计划扶弱济困,责任与意义重大,它是国家专门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的一项劳动力转移,实行培训就业的脱贫工程。在十多年的办学过程中为市县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了近万名优秀技术人才,其中培养贫困学员2200余人,为贫困生减免学费360万元,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先后被定为“湖北省家电与信息产品技术指定培训学校”、“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ATA考试站”、“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城辅导站”。曾荣获“全国民办教育先进学校”、“全国民办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民办教育十佳培训学校”“湖北省电子信息培训先进单位”......
更多

您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南鄂专修学院简介 - 管理制度
教学秩序与教学质量管理办法
教学秩序与教学质量管理办法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教学质量,学校教学程序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各专业部应在每年11月底前,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把下一学年的课程计划和教材征订目录上报教务科。
  2、各专业部应于学期结束前一个月着手落实下一学期教师课职务,并通知有关教师。
  3、各专业部应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指导学生完成下一学期的选课工作。
  4、教务科应根据各专业部上报的课程计划和教材征订目录,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教材的征订工作,个别教材,应在使用前一学期完成征订,保证教材供应。
  5、各专业部应在开学前半个月内,完成学期课表的编制,于开学前一周内,下发教师个人课表,在学生开学报到之日,下发班级课表和学生个人课表,并上网公布。
  6、教研组在接到教学任务后,应组织讨论,编制学科学期授课计划,由教研组长、专业部长或专业部长、教学副校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7、教师应在接到授课任务后,根据学期授课计划,认真备好至少一周的课,并始终保证一周的备课超前量。教师应积极参与集体备课。
  8、同课程的教师,应统一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要求,统一考核和评价。
  9、教师应根据课时数,布置相应的作业量,并及时批改、评价、反馈和辅导。
  10、教研组应对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或责令有关教师改正。
  11、允许教师根据教学的实际和学生的实际,对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但必须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内容,调整幅度不得超过10%。
  12、教师应广泛听取学生和同行教师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学习和自身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调整教学方法,并加强课后辅导,以提高教学质量。
  13、无论考试或考查科目,均应组织学生考试和测验,每学期不得少于四次。基础性学科实行教考分离,专业学科有条件的也应实行教考分离,有社会考核的学科,应参加行业和社会权威机构组织的考试。
  14、任课教师应按规定记录学生的平时成绩、测验成绩、考试成绩和实验技能成绩,并综合评定,正确记载学生的学科成绩。考核形式可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实际情况决定。
  15、各专业部应对各类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并报教务科,以便掌握教学动态,总结教学质量上的经验教训,及时介绍经验和提出改进措施,并为校长决策提供材料。
  16、教师应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情况的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为提高以后的教学质量。

校址:湖北省通城县隽水镇宝塔大道558号 邮编:437400
报名热线:电话: 0715-4351709 13907244448(王校长)13886503378(汪园长)
网址:http://www.nezxxy.cn E-mail:intolzsf@163.com